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2月22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2021 〕115号)。涉及
当事人将购买的13台六安金泰电机和4台江苏大力防爆电机冒充皖南电机销售给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新技术有限公司。该批假冒的“皖南”电机进价为33300元,销价为35298元,违法所得1998元,违法经营额35298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进行处罚。